2023年汽柴油价格表图片_2023年汽柴油价格表
1.2023年1月3日24时起浙江省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2.汽油、柴油价格下调
3.油价开始下跌,现在汽、柴油最新限价是多少?
4.2023年柴油政策
5.近期油价调整时间及金额
9月21日晚油价再次下跌后,2023年油价下跌次数达到7次,最终使得今年上涨的油价再次下跌。我们一起来看看油价的调整,希望下次油价能大幅下跌。
随着9月两次油价调整的完成,2023年的前18次油价调整已经变成了“11涨7跌”。油价混改后,今年油价汽油涨了1305元/吨,柴油涨了1260元/吨,相当于1升。今年的油价也上涨了1元/升-1.21元/升。但是,至少在过去的三个月里,油价从高点回落到了1元左右。预计油价将继续下跌。
下一次油价调整将于10月10日晚进行。目前预计下调150元/吨(0.11元/升-0.14元/升)。大家互相提醒,下次油价可能还会跌。2023年油价调整列表请参考以下列表。
时间调整
汽油(人民币/吨)
柴油(人民币/吨)
2023年1月17日
高达345
高达340
2023年1月29日
高达310
高达300
2023年2月17日
高达210
上升200
2023年3月3日
高达260
上升250
2023年3月17日
高达750
高达720
2023年3月31日
高达110
高达110
2023年4月15日
下降545
下降530
2023年4月28日
高达205
上升200
2023年5月16日
高达285
高达270
2023年5月30日
上升400
高达390
2023年6月14日
高达390
高达375
2023年6月28日
下降320
放下310
2023年7月12日
下降360
下降345
2023年7月26日
下降300
下降290
2023年8月9日
下降130
下降125
2023年8月23日
江205
下降200
2023年9月6日
高达190
高达185
2023年9月21日
下降290
下降280
相关问答:下一轮油价调整是涨还是跌?下一轮油价调整会涨。
在上一轮油价调整结束后,国际原油便出现“4连涨”的开局,累积涨幅高达400元/吨。好在经过一周统计之后,在第4个工作日中断了上涨的趋势,但是今天油价累积涨幅仍然高达300元/吨的幅度。现距离新一轮油价调整还剩4天时间,按照目前的原油趋势来看,油价小幅上涨的概率极大。
影响油价的因素
如政治、经济、库存、气候、技术等。这些因素一个接一个地变化,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主导因素。 供求因素,作为一种商品,石油的价格从长远来看取决于供求关系。20世纪80年代中期石油价格的急剧下跌可以说是70年代高油价政策的直接后果。
高油价导致世界石油消费国普遍节约燃料,同时,它也刺激了非欧佩克国家的石油生产,增加了石油供应,使世界石油供大于求达到饱和,石油价格的下跌是不可避免的。2003年以来国际油价的上涨,本质上是由于世界石油需求的刚性增长和投资不足导致的石油过剩产能的历史低位造成的。
2023年1月3日24时起浙江省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省直管县发展改革局、中石化湖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湖南销售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的信息,现将我省汽、柴油价格调整的有关事项以信息稿形式通知如下:__
一、汽、柴油零售仍实行最高价格管理,汽油、柴油每吨分别上调250元和240元,非标准品价格按品质比率规定相应调整,我省调整后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附件。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二、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调整。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具体在执行最高零售价格的基础上,对零售企业全省统一扣减每吨300元;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执行。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零售企业和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差价分别不少于300元和400元。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对零售企业最高批发价格在300元的基础上考虑运杂费因素,由供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三、调整后的汽、柴油价格自2023年1月3日24时起执行。
四、中石油、中石化湖南公司要做好成品油的调运衔接工作,确保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同时,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取应对措施。
附件:湖南省成品油销售价格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3日
汽油、柴油价格下调
本次调价时间:2022年01月03日24时
下次调价时间:2023年01月17日24时
本期调价内容:根据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中心2023年1月3日公布的《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浙江省自2023年1月3日24时起,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50元和240元,非标准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也相应调整。
本期油价价格:
浙江省汽、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表
品种
型号
零售价
批发价
元/吨
元/升
元/吨
汽油
89号
15
7.19
9415
汽油
92号
10298
7.75
9998
汽油
95号
10881
8.25
10581
柴油
0号
8680
7.43
8380
柴油
-10号
9201
7.88
8901
注:
1.以上价格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3日24时起;
2.表中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A车用汽油和VI车用柴油价格;
3.汽、柴油第六阶段标准品分别为89号汽油和0号车用柴油;
4.98号汽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油价开始下跌,现在汽、柴油最新限价是多少?
图表:中国汽柴油批发价格指数周度均价图(单位:元/吨)
国家发展改革委21日宣布,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和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23年9月21日24时起,将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90元和280元。
从下一周期来看,供需方面,预计工业炼厂开工负荷将上升;汽油需求支撑有限;柴油方面,目前大型工矿基建等行业开工顺利。同时,我国北方地区正值秋收,农业用油量增加,柴油需求得到有力支撑。原油方面,美联储、欧洲央行等多国央行连续加息,市场忧虑加剧,石油需求前景疲软;此外,随着欧美驾车季的结束,成品油需求有所下降。综合来看,预计国际油价将震荡弱势运行。成品油方面,近期一揽子原油平均价格变化率负向运行。10月10日24: 00国内成品油零售价格有望下调,利空市场。另外,临近月底,一些想赶销售进度的主力单位可能会加大优惠力度。综合来看,预计下一周期国内汽油批发价格将承压下跌,而柴油批发价格走势在旺季需求的提振下将相对坚挺。
中国汽柴油批发价格由中国经济信息社、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联合发布。它们基于全国各大经营单位和社会经营单位(不含炼厂)批发价格数据的集和计算,是反映我国汽柴油批发市场整体情况的权威产品。目前数据主要由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提供,未来数据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
相关问答:环比增长速度怎么计算?环比增长率=(本期数-上期数)/上期数×100%。 反映本期比上期增长了多少;环比发展速度,一般是指报告期水平与前一时期水平之比,表明现象逐期的发展速度。
环比,表示连续2个统计周期(比如连续两月)内的量的变化比。发展速度由于用基期的不同,可分为同比发展速度、环比发展速度和定基发展速度。均用百分数或倍数表示。环为日环比、周环比、月环比和年环比。
环比即与上期的数量作比较
例如2005年7月份与2005年6月份相比较称其为环比。环比有环比增长速度和环比发展速度两种方法。
环比增长速度=(本期数-上期数)÷上期数×100%,反映本期比上期增长了多少。
环比发展速度=本期数÷上期数×100%,环比发展速度是报告期水平与前一期水平之比,反映现象在前后两期的发展变化情况,如:本期销售额为500万,上期销售额为350万。
环比增长速度=(500-350)÷350×100%=42.86%
环比发展速度=500÷350×100%=142.86%
环比增长速度=环比发展速度-1。
2023年柴油政策
站在农民角度、收藏三农!农民兄弟们大家好,我是三农老道!时间过得飞快,2023年现在已经来到1月上旬。
在1月初新一轮成品油价格调整完成之后,国内汽、柴油价格迎来上涨,让很多的农民兄弟非常焦虑。
大家非常担心今年的汽柴油价格会像往年一样迎来大幅涨价。
随着新一轮油价调整的日期日益临近,在最近国际原油市场也呈现了剧烈波动,油价在春节之前很有可能会迎来暴跌。
今天老道就为大家收藏一下汽、柴油价格调整的相关消息。
同时针对目前加油站92号95号汽油、零号柴油的最新限价,老道也要给大家做一个详细汇报。
具体情况咱们一起来说一说。
根据我国油价调整相关政策来看,一旦国际原油价格呈现持续震荡,国内成品油价格也将顺势迎来调整。
根据目前国际原油市场的相关趋势来看,国际原油价格在最近几天已经迎来了持续性的下跌。
美国原油和伦敦布伦特原油价格均维持在73.77美元至78.57美元每桶,油价下跌幅度维持在0.15%。
随着国际原油价格的持续震荡,国内成品油价格也将呈现新一轮的下跌趋势。
根据目前的国际油价回调情况来看,预计国内成品油价格总体下跌幅度将维持在195元每吨,相当于油价每升下调0.15~0.17元每升。
根据我国制定的新一轮汽柴油价格调整周期来看,预计在1月17日24时,新一轮的油价调整将再次启动。
对于我们农民来说,我们很有可能会在1月17日再次迎来新一轮的油价暴跌利好行情。
对于汽柴油价格的调整,老道认为,今年国际原油市场不可能再像去年一般迎来大幅上涨,国内成品油价格也不会再次像往年一样迎来持续走强。
农民在今年的春耕秋收方面的油品支出成本相较于往年来讲会有一定程度的改善。
对于大家来说,希望农民兄弟们能够调整好自己的心态,理性看待现在油价调整的相关变化。
同时要积极收藏地方加油站的详细油价优惠政策,适时补充油品,规避油价成本上涨的风险。
现在按照《加油站汽柴油》价格最新限价情况来看,国内油价总体保持在相对平稳阶段!
89号汽油最新限价7.21元每升;
92号汽油最新限价7.78元每升;
95号汽油最新限价8.22元每升;
零号柴油最新限价7.45元每升;
综合以上油价调整相关趋势来看,预计在1月17日24时开启的新一轮油价调整当中,上述油价还会迎来稳步下降;个别油品价格或将跌破7元进入到6元时代。
2023年,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立农业强国的关键之年,国家在未来一段时间还会出台一系列的利好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收入。
希望大家也能够收藏基层各项利好政策的发布情况,响应正的号召,投身到乡村振兴战略的视野当中。
在这里还是恳请大家行动起来,点击文末右下角的在看,一起为国家的油价调整系列政策、乡村振兴战略扶持政策点个赞。
近期油价调整时间及金额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23年1月17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下同)每吨分别降低205元和195元。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附表。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2022年10月13日,应急管理部等十部委发布公告(2022年第8号),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从2023年1月1日起,柴油将不再按照其闪点是否小于60度来划分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而是统一将所有柴油一律纳入危险化学品范畴来进行管理。
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柴油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备《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准行业标准的安全条件。
企业经营柴油应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履行“三同时”手续,并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及其他原油加工企业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1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七十五条 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还应当责令其对所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违反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第七十六条 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十七条 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未依法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的,分别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违反本条例规定,化工企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一)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或者未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的;
(二)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或者未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管道所属单位未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的;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的;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供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粘贴、拴挂的化学品安全标签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立即公告,或者不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
(六)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
(七)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包装的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不相适应的;
(八)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在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的;
(九)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专人负责管理,或者对储存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未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的;
(十)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的;
(十一)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置明显标志的;
(十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或者发现其生产、进口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内容变更手续的。
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港口经营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的,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九条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销售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由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将未经检验合格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及其配载的容器投入使用的,由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2023年10月10日,0.05-0.1元。根据查询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网站信息显示,截止2023年10月12日,最近一次油价调整为2023年10月10日,汽柴油价格每升下调0.05-0.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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