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油价调整_4月28日油价上调还是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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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全球原油定价体系由哪三个核心环节构成?
1。种粮直补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4年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补贴资金按照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和增加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
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4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
亿元。 3。良种补贴政策 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对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市)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冬油菜、藏区青稞实行全覆盖,并对马铃薯和花生在主产区开展试点。
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
水稻、玉米、油菜补贴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小麦、大豆、棉花可取现金直接补贴或差价购种补贴方式,具体由各省(区、市)按照简单便民的原则自行确定。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补贴机具种类涵盖12大类48个小类175个品目,在此基础上各省(区、市)可在12大类内自行增加不超过30个其他品目的机具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5万元;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可提高到25万元;大型棉花摘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30万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提高到40万元。
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同时在部分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2014年继续在山西、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新疆、宁波、青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报废机具种类主要是已在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登记,并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
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 8万元不等。 6。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 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
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家庭农场登记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扶持政策。探索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和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工作。
推动相关部门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7。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国家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2014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平。
2014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价幅度为5。4%;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提价幅度分别为2。
3%、2。2%和3。3%。继续执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为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财力状况,调动地方重农抓粮的积极性,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20亿元,具体奖励办法是依据近年全国各县级行政单位粮食生产情况,测算奖励到县。 对常规产粮大县,主要依据2006-2010年五年平均粮食产量大于4亿斤,且商品量(扣除口粮、饲料粮、用粮测算)大于1000万斤来确定;对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在主产区产量或商品量列前15位,非主产区列前5位的县也可纳入奖励;上述两项标准外,每个省份还可以确定1个生产潜力大、对地区粮食安全贡献突出的县纳入奖励范围。
在常规产粮大县奖励基础上,中央财政对2006-2010年五年平均粮食产量或商品量分别列全国前100名的产粮大县,作为超级产粮大县给予重点奖励。奖励资金继续用因素法分配,粮食商品量、产量和播种面积权重分别为60%、20%、20%,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与省级财力状况挂钩,不同地区用不同的奖励系数,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测算分配到县,常规产粮大县奖励标准为500-8000万元,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统筹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在奖励产粮大县的同时,中央财政对13个粮食主产区的前5位超级产粮大省给予重点奖励,其余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产油大县奖励由省级人民按照“突出重点品种、奖励重点县(市)”的原则确定,中央财政根据2008-2010年分省分品种油料(含油料作物、大豆、棉籽、油茶籽)产量及折油脂比率,测算各省(区、市)三年平均油脂产量,作为奖励因素;油菜籽增加奖励系数20%,大豆已纳入产粮大县奖励的继续予以奖励;入围县享受奖励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产粮(油)大县奖励力度。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为调动地方发展生猪养殖积极性,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35亿元,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具体包括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以及保险保费补助、贴息、防疫服务费用支出等。
奖励资金按照“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2014年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2014年,国家继续坚持市场定价原则,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切实保证农民收益。
2014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试点。 11。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60。
5亿元,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在西北实施地膜覆盖等旱作农业技术补助,在东北秋粮和南方水稻实行综合施肥促早熟补助,针对南方高温干旱和洪涝灾害安排了恢复农业生产补助,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对于预防区域性自然灾害、及时挽回灾害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相关补助力度,积极推动实际效果显著的关键技术补助常态化。 12。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在全国建设12500个万亩示范片,并选择5个市(地)、81个县(市)、600个乡(镇)开展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
2014年,国家将继续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粮食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辐射带动区域均衡增产。
13。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支持政策 2014年,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并已按照2013年资金规模的70%拨付地方。 继续抓好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创建,推进标准园由“园”到“区”、由“产”到“销”拓展,在优势产区选择基础条件好、规模大的标准园,推进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提升创建水平。
在支持新建标准园基础上,加强集中连片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继续做好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 在东北、西北、华北选择冬春蔬菜自给率低、人口多、产业基础好的城市,开展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工程,制定设施建造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促进设施标准提高、技术规范提高,推进设施蔬菜规范科学发展,提高北方城市冬季蔬菜的供给能力。
同时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引导示范作用。 14。 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以配方肥推广和施肥方式转变为重点,继续补充完善取土化验、田间试验示范等基础工作,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手机信息服务试点和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创新农企合作强化测土配方施肥整建制推进,扩大配方施肥到田覆盖范围。
2014年,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4亿亩;粮食作物配方施肥面积达到7亿亩以上;免费为1。9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力争实现示范区亩均节本增效30元以上。
15。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通过物化和资金补助等方式,调动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其应用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技术,促进秸秆等有机肥转化利用,提升耕地质量。
2014年继续在适宜地区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绿肥种植技术和大豆接种根瘤菌技术,同时,重点在南方水稻产区开展酸化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在北方粮食产区开展增施有机肥、盐碱地严重地区开展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
16。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企业支持政策 2014年,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委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做大做强。 一是强化项目支持。通过工程等项目,支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建设育种创新基地。
推动新布局的国家和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产业化技术创新平台优先向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倾斜。推动国家相关科研和专项加大对企业商业化育种的支持力度。 发挥现代种业发展基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金融资本支持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
二是推动科技向企业流动。推动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将国家拨款形成的育种材料、新品种和技术成果,申请品种权、专利等知识产权,鼓励作价到企业投资入股或上市交易。研究确定科研成果的机构和科研人员权益比例,并在部分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试点。
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与企业开展合作研究及人才合作。深化科企合作,推进国家良种重大科研攻关,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突破种质创新、品种选育等关键环节核心技术瓶颈。完善种业人才出国培养机制,支持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三是优化种业发展环境。深入开展打护权专项行动,建立可追溯管理信息系统,保护农民和品种权人合法权益。 加强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为企业商业化育种奠定基础。加快建立品种审定绿色通道,做好品种测试与品种审定的有机衔接。
全面清理现有行政规定,打破地方封锁,推动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种业大市场。 17。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近年来,农业部在种植、畜牧、水产和农垦等行业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部分省、市也围绕地方追溯平台建设积极尝试,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效。
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正式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总投资4985万元,专项用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开发。
项目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基本实现全国范围“三品一标”的蔬菜、水果、大米、猪肉、牛肉、鸡肉和淡水鱼等7类产品“责任主体有备案、生产过程有记录、主体责任可溯源、产品流向可追踪、监管信息可共享”。18。
农业标准化生产支持政策 从2006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00万财政补助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2014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340万财政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依托“三园两场”、“三品一标”集中度高的县(区)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44个。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品种生产技术规程等标准的集成转化和印发、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核心示范区的建设、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档案记录的建立以及品牌培育等工作。 19。
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从2005年开始,国家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13年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元,主要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户)购买优质种猪(牛)精液或者种公羊、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 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
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2亿元资金支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2009年开始中央资金增加到5亿元,2013年中央资金增至10。
06亿元;2012年中央财政新增1亿元支持内蒙古、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开展标准化改扩建。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
2014年国家将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21。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我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一是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限西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强制免疫疫苗由省级组织招标购,兽医部门逐级免费发放给养殖场(户);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强制免疫疫苗费用。
二是畜禽疫病扑杀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和布病、结核病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对因重大动物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助,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三是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政策,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对村级防疫员承担的为畜禽实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的劳务补助,2013年中央财政投入7。 8亿元补助经费。四是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国家对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对养殖环节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给予每头80元的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 22。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为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产品供给,促进牧民增收,从2011年起,国家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内容主要包括:实施禁牧补助,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实施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载畜量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
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2012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山西、河北、黑龙江、辽宁、吉林等5省和黑龙江农垦总局的牧区半牧区县,全国13省(区)所有牧区半牧区县全部纳入政策实施范围内。
2013年,国家继续在13个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中央财政投入补奖资金159。46亿元。2014年,国家将继续在13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23。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为提高我国奶业生产和质量安全水平,从2012年起,农业部和财政部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重点用于推行苜蓿良种化、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产条件和加强苜蓿质量管理等方面,2014年将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
24。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渔业油价补助是党中央、院出台的一项重要的支渔惠渔政策,也是目前国家对渔业最大的一项扶持政策。根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渔业油价补助对象包括:符合条件且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
2014年将继续实施这项补贴政策。 25。渔业保护补助政策 2013年落实渔业保护与转产转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4亿元,其中用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30600万元,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9400万元。
2014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6。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2013年开始,中央对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给予补助,无房户、D级危房户和临时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C级危房户和既有房屋不属于危房但住房面积狭小户户均补助7500元。
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的补助对象按长期作业地确定,2010年12月31日前登记在册的渔户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列为补助对象:一是长期以渔船(含居住船或兼用船)为居所;二是无自有住房或居住危房、临时房、住房面积狭小(人均面积低于13平方米),且无法纳入现有城镇住房保障和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实施期限2013-2015年,目标是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改善以船为家渔民居住条件,推进水域生态环境保护。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5亿元,补助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等8个省区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这一政策。 27。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政策 自2012年9月开始,国家安排42亿多元用于海洋渔船更新改造。渔船更新改造坚持渔民自愿的原则,重点更新淘汰高耗能老旧船,将渔船更新改造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海洋渔业生产方式转型相结合,形成到较远海域作业的能力。
中央投资按每艘船总投资的30%上限补助,且原则上不超过渔船投资补助上限。中央补助投资要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按照建造进度分批拨付,不得用于偿还拖欠款,不得用于购买国外设备。
国家不再批准建造底拖网、帆张网和单船大型有囊灯光围网等对破坏强度大的作业船型。享受国家更新改造补助政策的远洋渔船不得转回国内作业;除因船东患病致残、死亡等特殊情况外,享受更新补助政策的海洋渔船十年内不得买卖,卖出的按国家补助比例归还国家。
2014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8。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 2014年将继续加大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政策扶持力度,着力将示范区打造成为现代农业排头兵和农业改革试验田。
一是认定第二批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和第三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和示范区规模,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继续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投入整合力度大、创新举措实、合作组织发展好、主导产业提升和农民增收明显的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示范区给予1000万元左右的奖励。
三是将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规模由3亿元增加到4亿元,加大对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四是协调加大对示范区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示范区健全农业融资服务体系,力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今年对示范区建设的余额不低于300亿元。
29。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2014年中央1号文件对进一步做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以启动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项目、组织召开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会、完成改革试验项目中期评估三大工作为重点,充实试验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试验项目组织实施力度,力争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新突破,为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积累经验、探索路子。
30。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5亿元转移支付资金,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贮藏库和烘干房等三大类19种规格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
实施区域为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福建、河南、湖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3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个县(市、区、旗、团场)。2014年,将继续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31。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为推进全国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降低流通费用,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的公路收费站点,要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过。鲜活农产品品种范围,新鲜蔬菜包括11类66个品种、新鲜水果包括7类42个品种、鲜活水产品包括8个品种、活的畜禽包括3类11个品种、新鲜的肉蛋奶包括7个品种,以及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
“整车合法装载”认定标准,对《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范围内的不同鲜活农产品混装的车辆,认定为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32。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鞍山油价调整(截止7月27日)(鞍山今天油价)
江苏车改的成功与争议
新一轮的公车改革正在实施,中央“三条红线”的划定,彰显出决策者坚定的决心。
实际上,中国从未放弃过解决“车轮上的”,并曾经为此进行过无数次试验。大概从20多年前开始,江苏省就开始酝酿公车改革,2002年,江苏省各地陆续开始了符合当地情况的公车改革。
由于江苏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发起的车改模式也不尽相同。不过,发生在苏南、苏北和苏中的每一次车改试水,都为2015年公车改革提供了实践经验、理论营养或者前车之鉴。
各地样本
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江苏省的公务用车改革已经起步。后来,有学者分析,这一次改革是自下而上的,一般由乡镇基层到县以上机关,苏、锡、常、宁四市乡镇最先全部完成改革。
如今看来,这一次的车改有三种模式:货币化改革,即按月按人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租赁式改革,即从社会上租车,按一定价位买断所租车辆的年使用权;包干式改革,即设立专门账户,以乘车券或票的方式发放。其中以货币化改革最为常见,曾占实施车改乡镇的七成多。鉴于经济发展水平南北差距大,改革一直分类进行——苏中一些地区在苏南后实行车改,苏北不少地区则没有改革。
淮安楚州(现淮安区)
租用社会车辆向市场购买服务
模式
2002年,淮安楚州区在江苏率先进行了公车改革的市场化探索,把当地公车出售给个人,“公车”变为“私车”,与购买者签订合同,按年租用车辆。同时,所租用的车辆只能为乡镇公务服务,不得经营其他业务。公务人员用车时需填写派车单,写明出车事由、起止地点、行驶里程,经分管领导批准,驾驶员凭派车单方可出车。
“从2003年开始淮安市淮安区(当时称楚州区)的乡镇单位就已经不再掏钱购车养车了,因为2002年底淮安区针对全区内的27个乡镇46辆公车进行了改革。”一位知情人说。
而在相关部门当年的一份公务用车改革材料中,现代快报记者看到,在改革过程中,驾驶员由所在单位负责安置,公务车辆则取公开竞标的方式,通过竞标不仅使买车人成为车辆所有者,同时也成为车辆的出租人。车辆专门服务于租车单位,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则对车辆进行返租,租车单位承担租金外还要承担因公务派车所发生的汽油费、过桥费、过路费、停车费以及驾驶员出车在外地的食宿费。这也就是说,将淮安区各个乡镇的公车出售给个人,明晰车辆产权归私人所有;与购买者签订合同,按年购买车辆的使用权。
乡镇的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用车时取派车单制,由乘车人填写派车单,写明出车事由、起止地点、行驶里程,经分管领导批准,驾驶员凭派车单方可出车。“现在,我们乡镇还是这种模式在租车,租金一年在5万元左右,但是不承担驾驶员的工资,也不需要我们自己养车。”淮安区某乡镇一名公务人员表示,一般一个乡镇租一到两辆车,在保证乡镇干部的用车基础上,供其他公务人员使用。“我们用车是到办公室填单子,单子里要写明公务事由,用车距离等信息。要是书记镇长不用车,就拿着领导签字后的单子去找租车的驾驶员。”遇上租用的车辆因公务派出的情况,公务人员则需要到外面进行租车。在油费结算方面,乡镇根据租车的行驶里程提供油卡,每张油卡跟所租车辆的车牌号进行挂钩,防止驾驶员多报油费 。
车改之初,当地官员就曾表示,对淮安市淮安区这样经济欠发达地区,取“货币化”的公车改革方式,财力难以承受,同时,领导干部车改后交通补贴金额较高,一些干部补贴甚至超过了本人基本工资,这样的方式,在经济不发达地区,群众也难以理解和接受。而取明晰“两权”方式对公车进行改革后,不涉及到现金货币,但确实从源头上堵住了公车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漏洞。
据悉,该试点目前已经实行了十多年,对乡镇租车的监管也由纪委部门转变到财政、公安、审计等多部门联合监管。
从当年的公务用车改革材料中,可以看到当年的公车改革范畴是准备从乡镇扩展到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但是,记者了解到,目前这种“反租倒包”的模式仅在淮安区的乡镇实施,区直党政机关仍配备公车及驾驶人员。
根据淮安市信息,2012年底,淮安市对市直及主城区760户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进行清查。
为了加强对这些公务用车的管理,清查后的第二年淮安市就正式出台并实施公务用车“四统一”管理办法,从保险、加油、维修、处置等四个环节入手,在制度上降低公车经费,给公车方向盘套上“笼头”。
根据当年财政部门的统计,实施“四统一”公开招标,通过竞争性谈判、询价、资格准入等方式,确定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维修、处置供应服务商,以集中购的形式为节省了很多费用。公务用车保险费比市场价格下降了30%,汽油价格比市场价格下降了2.5%-3%,汽车材料进销差价率比市场价格下降了13.5%,资产评估收费比市场价格下降了66%,拍卖收费比市场价格下降了60%。
苏州常熟
高额补贴下的车改能否持续
模式
2004年,苏州常熟开始实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当地实行货币定额包干制,货币定额包干费与公务员实际担任的工作职务挂钩,随领导干部职务和公务员岗位的变动而调整。购买私车的以现金按月按标准发放,一类正职(局长)购买私车的每月发放补贴2800元,二类正职2700元,三类正职2600 元。对不购买私车者,在标准范围内按实报销,节约部分按年计算奖励30%,超支自负。
早在2004年,孙宇航就告别了免费享用公车的日子,这位时任当地某局副科级干部的官员,不得不跟一堆年轻人挤在一起学车。后来,他买了一辆桑塔纳,开了5年才换成现在的奥迪。
2004年,常熟开始公车改革,改革的主体是乡镇机关、市机关各部门(公检法机关暂不列入改革范围)和村委三个层面的公车。
在当年的车改中,市级机关被分为三类:一类是建设局等13个单位;二类是市委组织部、纪委、宣传部、卫生局等42个部门;三类是法制办、外事办、工商联等22个部门。乡镇改革也分为8个大镇和3个小镇。分类是根据各单位需要用车的工作量大小划分。
改革后,一类部门正职每月补贴2800元,副职2400元,班子成员1800元,非领导职务的正科级干部1400元,非领导职务的副科级干部1200元;二类部门比一类部门少100元,三类部门比二类部门少100元。
大镇的书记、镇长补贴是每月3000元,人大主任、政协、副书记是2400元,党委委员、副镇长、人大副主任、政协副是2000元,非领导职务的正科级干部1400元,非领导职务的副科级干部是1200元,小镇的补贴档次要比大镇少200元。
据统计,常熟市当时购买私车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近500人,占总人数的'85%。作为非领导职务的副科级干部的孙宇航,每月能拿到1200元补贴。“相当于多发了50%工资。”孙宇航说。
据悉,如果要拿到这笔补贴,必须要出示购车,以及个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对于没有购车的,副科级以上干部能拿到标准的50%,而一般干部可以拿到70%。
公开资料显示,当时,常熟市下辖的乡镇机关有公车206辆,全年支出费用1954万多元(包括驾驶员报酬、车辆折旧费);市级部门共有公车 279辆(公检法除外),部门预算确定的交通经费达1762万元(不含有驾驶员报酬);村级共有公车87辆,年均支出170多万元。根据测算,按照上述标准发放交通补贴,每年可节约交通费用合计1550多万元。
如今,孙宇航早就习惯了开车上班,就算是奥迪,在经济发达的常熟,也不显眼。不过,如今他的补贴虽然已经上涨到了每月2800元,养车的费用却比以前高多了。
“以前不堵车,油价也便宜,停车随便停,现在,油费、保险、停车费,一个月至少花1500元,多的时候,3000元也有可能。”孙宇航说。
实际上,江苏其他地区——尤其是经济发达的苏南地区,在进行公车改革试验时,都取了货币化的手段,而在如张家港市、昆山市、太仓市等市区县,以往的车补也与常熟差不多。
有的学者将这种车改模式称作“苏南模式”,不过,对于这种模式的成功,学界一直存在争议。比如,这种高额补贴的方式能运行多长时间,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如何复制等等。
南京区县
公车集中拍卖
发放现金补贴
模式
南京的公车改革早在2004年就开始了,当时筹备成立公车改革领导小组。2005年4月,从一些涉农街道开始,街道的公车集中起来向社会拍卖,而街道的公务人员按活动频率计发现金补贴,出门办事的交通工具自行解决。2006年,区县开始公车改革,市级机关没有改。2007年,南京所有区县完成公车改革。
“我们区县一级早就实行公车改革了,单位一辆公车都没有了。”南京江北一区级机关副处长李大明说,现在他每天都是自己开车上下班,他们局长同样也是开自己的私家车。
根据媒体报道,当时参与车改的12个区(县)中,有11个区(县)用货币化改革模式,只有1个县用核定费用、租车使用的模式。所谓货币化改革就是单位不再配备公车,而是按职位高低、距离远近、工作量大小给公务员核发汽车补贴,按月发放。南京市建邺区2004年共支出公务交通费用354万元,车改后,一年需要发放货币补贴227万元,减少支出127万元,下降36%。 南京市纪委当年也曾经做过一个统计:车改单位以往一年实际支出车辆总费用约6000万元,车改后一年总费用为4242万元,降低了29%。
根据当时的核算标准,一般乡镇党政正职(如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等)可获得每月1850元左右的车补,副职1500元左右,一般办事员最低每月补贴80元。最终,南京各区(县)乡党政一把手的车补,大致在每月1600元到2000元之间。
“我现在每月车贴是1800多元,我们街道主任、书记每月车贴在2500元左右。”江宁某街道副处级干部申磊告诉记者,10年前街道完成车改后,街道便没有领导专车了,街道主任、书记在车改前坐公车,但车改后都是领车贴,没有公车可坐。街道的各级干部到区里开会、下乡办事等,一般是开自己的私家车。
鼓楼区某局科长杨峻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局是正处级单位,10年前进行公车改革,车改后单位一辆公车也没有了,局长都没有公车可坐。
记者了解到,南京市级机关新一轮的公车改革已经开始启动,按照国家公车改革的时间要求,今年年底前公车改革就要完成,也就是说,再有一个多月的时间,无论是区县,还是市级机关,都将按照国家要求完成公车改革。
改革从来如此
心向光明,道路曲折
之前,江苏各地的公车改革效果立竿见影,东台、昆山、仪征、淮安楚州区车改后,节约用车费普遍在30%以上,无锡实施乡镇车改后立即节省车辆费用2500多万元。但问题也随之而来,少数领导干部为节省补贴而干脆少下基层,个别地方还出现过车改补贴标准畸高、经济落后地区推进难度大、重大活动用车难保障等问题。
“此前江苏有47个县(市、区)进行了公务用车改革,都是自己在探索,实事求是说还不够完善。”在去年年底的新闻发布会上,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像包括应该保留哪些公务用车,补贴标准应该放在什么档次等都需要完善。同时他表示,按照中央要求,已经车改的地区和部门,必须按照这次的公务用车改革的方案进行规范。
在改革之初的2003年和2004年,无数媒体、学者与官员都曾经探讨过当年车改的成功与不足。
“之前发的车贴,对有的人来说是,对有的人来说,可能还得自己贴。”南京公务员李磊说,他曾经匿名在网上发帖子来抱怨之前的车改,“现在有人说,没有公车,公务员会懒政,但并非所有人都是这样的。”李磊说,“我们局里是经常要下去跑的,以前有过公车,大家都愿意下去,没有公车后,一些快退休的干部就不想动了,打打电话就把事办了,而一些年轻人必须得下去跑,他们拿的车贴又是最少的,一个月下来,往往还得自己贴钱。”
一些区县,则在改革之初就遭到了反对。有媒体报道,苏南某县在车改一开始,遭到了大多数公务员反对,理由是补贴过低,后来,当地不得不提高了补贴标准,以获得公务员群体的支持。
有专家认为,苏州区县车改之所以坚持至今,一个关键原因就是上述补贴标准被多数官员所接受。
一篇2007年的硕士论文中,专门对常熟市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进行研究。作者在论文中计算:设某副镇长购买一辆15万元的私车,按照使用 15年报废计算,每年折旧费是1万元,加上每年的保险费、养路费、修理费、保养费、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用于公务活动的燃料费等1.6万元左右,合计大约 2.6万元,即每月补贴2200元比较合适。
论文还指出,将车辆每年的保险费、养路费、修理费、保养费、折旧费等全部计算在交通补贴内,而实际上车辆并不完全用于公务,产生的费用不应全由财政承担。
针对车改效果,论文指出,对常熟市200名参加车改公务员的抽样调查显示:85%的公务员认为车改便利于工作和生活,增加了出行率;12%的公务员认为,车改对出行造成了一定影响;3%的公务员认为,车改对出行造成了很大影响。
对常熟市100名市民的抽样调查显示,68%的市民认为车改是成功的,其中认为促进廉政建设的50%,节约成本的是13%,其他原因5%;32%的市民认为车改是失败的,认为失败原因是没能节约成本的占18%,认为失败原因是不能根治的占11%,其他原因3%。
如今,新一轮的公车改革正在以不容置疑的态度在江苏省推行,但可以预见到,就跟之前的任何一次改革一样,赞扬与反对,支持和争议,必将如影随形。
“二次车改”前夜
有人争议,有人雀跃
新一轮的车改是一次全国性的改革,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这次改革中,不一定是公务员,其实每一个人都是利益相关者。尽管相关的细则仍未出台,但2015年车改已然像一颗刚落水的巨石,搅乱了一池湖水。有了更发达的通讯手段之后,你随处能看到各种不一样的声音,比如说,有人失落,有人高兴,有人决定进军“公务用车租车市场”,有人打定了主意,要做一个改革的监督者。
对于即将要实施的公车改革政策,淮安当地的工作人员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有人表示,可能货币化的改革方式,会促进公务人员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而有的公务人员则表示,对于政策的具体情况还没完全在地方落地,怎么用车没关系,只要不妨碍办事即可。
林壹是苏州某县级市一部门的普通科员,刚刚入职两年。他告诉记者,现在每月到手的车补是800元。“我觉得再改革后有点惨。”林壹称,即将开始的车补,他听说自己最多只能拿到500元/月,甚至只有300元/月。“有点难过。”林壹算了一笔账,“800元勉强够,以后只好坐公交车了。”王萍是苏州市某区机关的副局长,对于即将到来的公车改革,她显得“淡定”很多。“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公务员,我想对于上面的政策都是需要无条件服从的,不会有任何意见。”王萍称,更何况现在政策并未完全出台落地,那么谁都不清楚具体细则是什么,现在去担忧去考虑完全没有必要。王萍觉得应该用一颗平常心去看待接下来的公车改革。
南京某局机关的许大伟告诉记者,由于南京市级机关一直没有进行公车改革,他每月是没有车贴的,只是工资条里有一项是通勤补贴,每月只有两三百元。许大伟倒希望他所在的单位能与区县一样,进行公车改革,这样一来,他作为正处级,每月可拿到1040元的车贴。由于他主要工作范围在老城区,这个车贴大致可以满足他的交通支出。
许大伟说,他们局有编制者有70多人,但副局级以上者有11人,从局长到副局长、巡视员等,这11个人都有公车。其实按规定,这里面大多数人都是不能有专车的。名义上,副局长、巡视员等没有专车,但实际上他们坐的车就是专车,而且配有驾驶员。在领导们坐专车方面,各家单位可谓各显其能,有的是有关部门申请配车,有的因为按规定不能配专车,就从其他渠道,比如从下属单位借车,实际上借来的车子成了领导的专车。车子的支出费用还要从下属单位走账,对此下属单位很有意见,但也没有办法。“名义上他们的车是单位的公车,其他人如果有事,也可以坐,但副局长的车,谁能动用?别说副局长了,驾驶员也不干呢!”
许大伟说,这11辆车每年的支出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一个驾驶员一年的工资支出在8万元左右,加上车子油耗、保养、修理、折旧等费用,一年一辆车按3万元算,花在11辆公车上的人员及车辆相关支出在120多万元。按照此次公车改革的要求,只有正局级可以保留专车,副局级以下不能有专车。目前这 11辆车中,只有局长的车子保留,其余的车辆目前都已经不开了。“这些车子下一步应该会交给有关部门处理,我不太清楚驾驶员如何安置,签劳动合同的驾驶员可能要解聘,有编制的驾驶员可能会转岗。”
许大伟告诉记者,这一轮公车改革,对于普通公务员应该是好事,因为普通公务员坐公车的机会相对较少,车改后每月可拿几百元车贴,肯定是欢迎的。不过对于有些副局级、处级干部来说,由于车改触及到了他们的切身利益,他们可能会有想法。以前天天车接车送,车改后变成打车、坐地铁公交,这种变化他们能适应吗?许大伟不无担心地说,车改后,有的领导外出办事、跑基层可能会减少,因为交通要自己解决。不过许大伟表示,对于这一轮公车改革,特别是对于副局级等干部的规定,他是支持的,“让公车真正姓公,还公车本来的用途”。
实际上,本次改革的利益相关者并非只是公务人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这件事。
昨天有这样一条新闻,《公车改革催生汽车租赁服务需求》:一位朋友,打定了主意要去参加未来不远的公车拍卖会淘个宝;而另一个驾校的朋友说,他们正打算增加VIP班的数量,“肯定有很多官员想学车,他们怎么可能愿意跟别人挤在一起学呢。”
南京人老卢则是另一个关注公车改革的人——他是一名职业爆料人,性子较真,曾经拍过很多公车私用的照片。
“改革归改革,还得有人监督,还好,时代不一样了。”老卢说,这次的公车改革中,他希望公车能有更多的明显标志,让全民监督,彻底断了公车私用的根源,“我少两条新闻也没关系。”老卢认真地说。
;汽油价格2.10涨价最新消息 2月9日晚24时93号油价上调多少钱
一、鞍山地区具体油价下调如下:
汽油92#7.10元/升↓0.08
汽油95#7.50元/升↓0.08
汽油98#8.17元/升↓0.09
柴0#6.63元/升↓0.08
柴-10#7.02元/升↓0.09
柴-20#7.36元/升↓0.09
柴-35#7.62元/升↓0.09
二、执行时间:2021年7月27日0时
三、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成品油价格调整信息,辽宁省汽、柴油最高批发和零售价格于2021年7月12日24时起执行。
辽宁省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表
单位:元/吨
备注:1、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表中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ⅥA车用汽油和Ⅵ车用柴油价格。
3、汽、柴油第六阶段标准品分别为89号汽油和0号车用柴油。
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规定,98号汽油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制定具体价格。
5、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辽宁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
2013年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
2015年2月10日凌晨零时(2月9日晚24时),新一轮油价调整窗口将开启。根据国际油价近半个月来的走势,国内油价在“十三连降”之后将在本轮迎来半年多时间以来的首次上涨。
2015年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将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汽柴油从2月10日零点开始每吨上调290元和280元,折合成90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升分别上涨0.21元和0.24元,全国平均来看,92号汽油每升上涨0.22元,95号汽油每升上涨0.24元。这也是2014年7月以来,国内油价出现罕见的“十三连跌”后,出现的首次上涨。此次油价调整不涉及消费税。
市场普遍认为,由于供需基本面并未有明显改善,近期国际油价的反弹并不意味着油价短期内将重回上行通道。预计市场在消化掉钻井数量减少、石油生产商削减开支等因素后将回归理性。但油价继续探底的空间也已非常有限。
对于今天的油价上调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微博]认为:目前国际油价仍处于大幅的波动当中,这次的油价上涨并不意味这拐点的来临,未来的趋势仍不明朗。
加满一箱油多花10块钱
2月6日是本计价周期的第九个工作日,也是可计算国际原油(51.92, 0.23, 0.44%)价格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由于低油价令更多美国钻井停产,当天国际油价继续反弹,3月交货的纽约轻质原油期货价格上涨1.21美元,收于每桶51.69美元。这也使得今日国内汽、柴油价格上调已无悬念。
从2014年7月22日油价第一次下调起,十三“连跌”已致成品油每升累计下调:汽油2.03元,柴油2.4元。以此计算,50升油箱的私家车,加满一箱油能省100元。本次上调油价,对于普通私家车主来说影响并不是很大,每箱油只多花10块钱。
国际油价或将继续震荡
近日国际油价的反弹是否意味着国内汽、柴油价格将再度迎来一波强势上涨?市场普遍认为,由于供需基本面并未有明显改善,近期国际油价的反弹并不意味着油价短期内将重回上行通道。预计市场在消化掉钻井数量减少、石油生产商削减开支等因素后将回归理性。但油价继续探底的空间也已非常有限。
“近期的暴涨暴跌说明此轮油价调整可能已接近底部,金融炒作因素在油价波动中的作用开始凸显,看多和看空预期的博弈在加大。”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室主任牛犁说。
在市场对于国际油价或已接近底部的情绪中,以往影响油价的供需基本面、地缘政治、金融炒作等诸多因素稍有变化,都可能引起国际油价较大幅度的波动。预计近期国际油价将继续维持波动性较强的震荡格局,并带来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震荡起伏。
国际油价在近期出现反弹势头,虽然在本轮计价周期的2月4日一度暴跌接近9%,但是在其后的几个交易日里迅速反弹。根据卓创资讯的统计数据,截至本轮计价周期的倒数第二个工作日,国际油价的变化率为7.84%,相对应的国内油价调整幅度为305元/吨,折合汽油每升上调0.22元左右,柴油每升上调0.26元左右。由于国际油价从去年6月份开始进入下跌通道,国内油价从去年7月22日开始至2015年1月27日长达六个半月的时间里,迎来了连续十三轮的下调。在国内油价十三连降中,以北京地区92号汽油为例,每升的价格累计下降了2.21元,从七个月前的7.98元/升的“准8元”时代滑落至5.77元/升的5元时代。
加一箱油多花4.5元!油价连续8次不调整后,今年价格首次上调
2009年5月7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根据办法,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办法规定,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国家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这意味着国际油价居高不下时,国家将适当补贴成品油消费者。
根据办法,国内成品油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汽、柴油价格。
关于成品油零售价,国家发改委将制定各省或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规定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2013年3月27日后新成品油定价机制,成品油价格每10个工作日都会调整一次,但当汽、柴油的涨价或降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折合到每升调价金额不足5分钱,为节约社会成本,零售价格暂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全球原油定价体系由哪三个核心环节构成?
[汽车之家?新闻]?日前,国家发改委宣布,6月28日24时起,新一轮成品油调价窗口开启:汽油每吨上调120元,柴油每吨均上调110元,其中92号汽油每升上调0.09元,95号汽油每升上调0.1元,0号柴油每升上调0.09元。按一般家用汽车油箱50L容量估测,加满一箱92号汽油将多花费4.5元。
依照2016年1月1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含)时,按原油价格每桶40美元、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每桶40美元即为所谓的“地板价”。国内油价在经历了3跌8搁浅后,迎来了今年的首次上调。 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监测,时隔三个月,国际油价再次站上每桶40美元。其中,本轮成品油调价周期内(6月11日—6月27日),伦敦布伦特油价最高为每桶43.08美元,平均为每桶40.87美元。 今年1—4月,肺炎疫情全球暴发导致用油需求锐减、仓储库容极度短缺,国际油价大幅下跌至近二十年来低位。其中,4月20日纽约WTI原油5月合约临近交割前甚至跌至每桶-37.63美元的负值。极低油价给沙特、俄罗斯等主要产油国带来沉重压力,并促使各方达成新一轮历史性最大力度减产协议。随着5月OPEC+正式推进减产,美国等产油国在低油价下产量也出现下降,以及更多海外国家放宽疫情管制,需求预期得到改善,国际油价逐步回升。目前,伦敦布伦特和纽约WTI油价升至每桶41美元和39美元的水平。国际油价还会继续涨吗?
花旗银行表示,OPEC+组织仍维持遏制原油供应的努力,美国页岩油产量近期出现下降,今年四季度布伦特原油期货平均目标在48美元/桶,2021年四季度平均目标在61美元/桶。相对看好2022年原油市场,原因是OPEC+组织在遵守减产协议方面做得较好,一些原油生产项目得以推迟,全球原油产量出现下降。 该行认为,2022年布伦特原油均价目标在59美元/桶,2023年布伦特原油均价目标在55美元/桶。随著各国放松封锁措施,全球原油需求将继续增长。但2021年下半年之前全球原油需求水平不会达到2019年的水平。7月中旬,原油库存将出现强劲增长。 对于国际油价后市走势,海通期货表示,中长期来看,基本面带动价格上行的逻辑依然生效,下半年大概率会迎来供应紧缺的局面,预计油价在此轮回调之后,如果需求端不让人失望,未来仍会重回上涨的大趋势之中。卫星数据显示,全球主要经济体的交通流量强劲回升,暗示燃料需求改善。技术公司TomTom提供的数据表明,过去几周上海的交通堵塞情形多于上年同期,莫斯科的交通状况也恢复至去年的水平。 中国5月从沙特阿拉伯的原油进口量较上年同期增长近一倍,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沙特仍是中国这个全球最大石油进口国的最大供应国。中国海关总署数据显示,5月来自沙特的原油进口量达到了916.5万吨,即216万桶/日,比2019年5月的111万桶/日增长了约95%,比4月的126万桶/日增长了71%。 不过,也有人担心美国南部几个州的感染病例数量激增,可能阻碍燃料需求的复苏,尤其是佛罗里达州和德克萨斯州等几个汽油消费量最大的州。 不少经济学家表示,在过去一个月中,全球经济前景有所恶化,衰退的程度料将比早先预计的还要深。CMC?Markets首席市场策略师Michael?McCarthy认为:“市场确实忽略了供需基本面,似乎更多为交投情绪所左右。” 此外,由于全球疫情持续反弹,IMF发出最新警告称,金融市场的乐观情绪与全球经济的演变之间已经出现了脱节,如果肺炎疫情传播范围再次扩大、封锁措施重新实施或贸易紧张局势再次激增,股票和其他风险资产的市场可能会遭受第二次暴跌。(部分消息来源:深圳证券时报社·e公司官微、杭州交通918;编译/汽车之家?毕业)第二阶段:“七姐妹”时期。
第二阶段是1928年到13年,这一阶段由国际性的卡特尔“七姐妹”控制着石油市场的价格。开始的标志是1928年埃克森、英国石油公司和壳牌公司在苏格兰签订的《阿奇纳卡里协定》,后来美孚等另外四家石油公司也加入了这个协定。协定为了防止寡头之间的恶性价格竞争,划分了各协议签订方的市场份额,并规定了石油的定价方式。即,无论原油的原产地,其价格均为墨西哥湾的离岸价格加上从墨西哥湾到目的地的运费。后来由于中东地区原油产量的增加,以及欧洲市场对原油定价标准的不满,增加了波斯湾离岸价与目的地运费之和的标准。
“七姐妹”通过该协定将油价长期压制在一个极低的标准,极大地侵害了石油国的利益。石油国的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对石油卡特尔组织进行了公开谴责,并开展了广泛了石油国有化运动。在双方力量的抗争下,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欧佩克)应运而生。1960年,沙特阿拉伯、委内瑞拉等五个国家表决成立了OPEC,并于13年单方面宣布收回对石油的定价权。
第三阶段:欧佩克时期。
第三阶段是13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这一时期的原油价格由欧佩克控制。欧佩克的根本目标是通过控制油价,消除不必要的价格波动,保障产油国获得稳定的石油收入,维护产油国的利益。在13年之后的10年中,欧佩克成员国逐步实现了对石油公司的国有化,并用了直接固定石油价格的策略。欧佩克以沙特阿拉伯34°轻质油油价作为基准油价,不同的石油之间有一定的差价,而欧佩克所有成员国需要放弃石油产量的自主决定权来维持这种价差体系的稳定。在此阶段,石油价格从最初的每桶3美元逐渐提升至30美元以上。石油价格的不断攀升将石油利益从西方发达国家转移至石油国。这一时期,欧佩克的成员国也由最初的5个扩展至13个,与今日的规模已无太大差别。
然而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持续的高油价导致了石油需求量的降低和相对过剩的生产能力,加之欧佩克之外的产油国石油产量的提升,欧佩克为了保持自己在国际原油市场的份额,取了降低价格、保护份额的策略。这一时期,欧佩克首先通过与非欧佩克产油国的“价格战”维护了自身的市场份额,并迫使非欧佩克成员国妥协同意削减石油产量,欧佩克成员国内部也重新确立了配额制度。然而原油的减产导致油价再度上升,这引起了消费者的恐慌,石油贸易大量从长期合约转向现货市场。而现货市场的不断壮大,渐渐削弱了欧佩克对原油价格的影响力。
此后直至2004年,欧佩克虽然在名义上仍然取直接设定目标油价的策略,期间也对目标油价两次进行向上调整,但除去通货膨胀,目标油价并没有显著上涨。由此可见欧佩克对油价影响力的降低。
21世纪初,由于中国、印度等新兴经济体的发展,欧佩克实际油价已远高于目标油价,其定价策略不再适应市场需求。2005年1月,欧佩克正式放弃了对石油价格的直接干预,并在其后逐渐放松了成员国之间的配额制度。这一阶段,欧佩克主动取维持石油供给市场适度紧张的战略,加之中东地区政治局势的不稳定,国际石油市场的供给一直偏紧。
虽然欧佩克提出,他们仅在确定石油价格上涨是出于供需不均衡而非投机因素时,才通过增产抑制油价上涨,但其产出的增加并不足以应对不断上升的需求,其实质已失去抑制油价上升的能力。由于欧佩克成员国的经济状况仍严重依赖于石油出口收入,在油价下跌时,成员国并不会通过减产维持油价,而是取增产这种竞争性的策略。20世纪80年代后,欧佩克对原油价格的影响力不断下滑,至今已无直接的控制能力。
第四阶段:“”时期。
第四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这一时期现货市场的交易为国际原油的主要交易形式。现货市场形成之初只作为各大石油公司相互调剂余缺和交换油品的场所,故也称为剩余市场。但在13年石油危机之后,石油交易量从长期合约市场大量转移到现货市场,现货市场的价格开始反映石油生产的成本及边际利润,具有了价格发现功能。目前,国际上有美国纽约、英国伦敦、荷兰鹿特丹和新加坡四大现货交易市场。
在现货和期货市场主导的定价体系之下,国际原油市场用的是公式定价法,即以基准的期货价格为定价中心,不同地区、不同品级的原油价格为基准价格加上一定的升贴水。
公式表达为:P=A+D,其中,P为原油交易现货市场的结算价格,A为基准价格,D为升贴水。目前有两大国际基准原油,即西德克萨斯轻质原油价格(WTI)和北海布伦特原油价格(Brent)。公式定价法是将基准价格和具体交割的原油价格连接起来的机制,其中的升贴水是在合约签订时就订立的并且通常由出口国或资讯公司设定。需要注意的是,公式定价法可以用于任意合约,无论是现货、远期,还是长期合约。
历史上,WTI原油在国际原油市场上一直占据着更加核心的地位。这是由于WTI主要反映美国市场的原油供销以及库存状况。二战之后,美国在世界经济上取得了巨大的话语权,并且北美地区一直是最大的原油消费区,也是重要的原油生产区,加之WTI原油的质量好于布伦特,更适于石油生产,因此WTI价格的变化能对世界经济产生更大的影响,WTI也更适合作基准原油。
不过,近年来随着新兴经济体的发展,欧亚和中东地区对国际原油价格的影响力逐渐增强。基于布伦特的定价体系日趋完善,其影响力不断上升,目前已成为最有影响力的基准原油。国际上近70%的原油交易均以布伦特为基准原油。美国能源信息署(EIA)在发布的2013年度能源展望中也首次用布伦特代替WTI作为基准原油。
虽然在2013年5月,基于布伦特的普氏定价体系受到了来自欧盟委员会的调查,因为其类似于Libor的报价系统使普氏价格有被操纵的可能,即普氏价格不能公允地反映国际原油供需的基本面,市场也有猜测WTI可能借此重新树立自己的风向标地位。但考虑到普氏定价体系有现货市场庞大的交易量作为支撑,我们仍需要深入了解普氏价格体系。
普氏价格体系简介
普氏价格体系是以布伦特为基准原油的价格体系,其提供的价格包括即期布伦特(Dated Brent)、远期布伦特、布伦特差价(CFD),以及其他重要的场外交易市场的报价参考。其报价体系类似于Libor,依据主要石油公司当日提供的收市价并进行综合评估得到。
下面介绍与原油现货定价紧密相关的几种价格。
1.北海原油。
普氏价格体系所使用的布伦特原油指的是北海地区出产的原油,是布伦特、福地斯、奥斯博格、埃科菲斯克(取四种原油首字母为BFOE)的一篮子原油。在普世定价体系形成之初,布伦特原油被认为是北海原油的代表,只将其价格作为基准油价。然而,在20世纪80年代,布伦特原油产量急剧下降,到了21世纪初,布伦特油田产量已经衰减到相对较低的水平。因此,在2002年,普氏价格体系用了布伦特、福地斯、奥斯博格(简称BFO)的一篮子油价;在2007年,又加入了埃科菲斯克,形成了BFOE。但出于习惯,我们今天仍用布伦特原油指代BFOE。
用一篮子原油作为基准原油有利于扩大基准价格的市场基础,但由于这些原油的质量不一,其中福地斯、奥斯博格的密度较小,含硫量较低,质量高,埃科菲斯克质量较低,而这些原油都可以用于远期和期货交割,这就导致BFOE的卖方更倾向于交割低品质原油,如埃科菲斯克,而非高品质原油。
为了激励卖方更多地交割高品质原油,普氏价格体系分别于2007年和2013年引入了品质折扣系数(de-escalator)和品质溢价因子(quality premiums)。品质折扣系数是指,当卖方交割的原油含硫量超过0.6%时,每超0.1%的硫分,卖方需要向买方支付60美分/桶。
与品质折价相反,品质溢价是指,在接收到较交易时所保证的品质更高的原油时,原油买方须向卖方支付作为回报的费用。对于奥斯博格、埃科菲斯克两种高品质原油,品质溢价因子是估价公布日前两个整月内,该两种等级原油与BFOE中最具竞争力的一种原油之间的净差价的50%。
2.即期布伦特。
即期布伦特是一个滚动估价,它反映估价当日起10—25天的BFOE现货价格(周一至周四的估价是估价发布当日起10—25天装运的即期布伦特现货,周五的估价是估价发布当日起10—27天装运的即期布伦特现货),此处的10—25天被称作估价窗口。由于原油的运输和储存的特性,原油的立即交割并不经常发生,这就使得原油现货市场具有一定的远期性质,估价窗口期由此产生。25天的惯例源于在实际操作中,卖方须在交割前提前25天通知买方船货的装运期。所以,虽然即期布伦特通常被认为是现货市场的价格,但它实际反映10—25天的远期价格。
最初,普氏用的估价窗口是7—15日,与布伦特原油的估价窗口一致,但其他的北海原油品种的估价窗口均长于布伦特原油。随着布伦特原油产量的下降,为了使普氏价格更贴近北海市场的惯例,普氏将估价窗口增加至10—21天。随着布伦特产量的进一步下降,于2012年6月,普氏价格体系将窗口期进一步扩展至10—25天。
另外,即期布伦特反映的是BFOE的一篮子油价,这并不是四种原油价格的代数平均数,而是通过对最具竞争力的品种赋予最大的权重而更好地反映最具竞争力品种的价格,以确保估价反映供需基本面。
3.远期布伦特。
远期布伦特是最早出现的布伦特金融工具。布伦特远期是一种远期合约,在这个合约中会确定未来具体的交割月份,但不会确定具体的交割日期。布伦特远期的报价一般是未来1—3个月,如5月会有6—8月的布伦特远期的报价,这些报价是合约确定的、针对具体交割油种的报价。
4.布伦特价差合约。
布伦特价差合约(Contract for Differential,简称CFD)是一种相对短期的互换,其价格代表了在互换期间内,即期布伦特估价与远期布伦特价格之间的市价差。普氏能源资讯提供未来8周的CFD估值,并在每周定期评估。市场上也有公开交易的一月期和两月期的CFD。
CFD通过将互换期间内即期布伦特与远期布伦特之间随机的市价差转换为固定的价差,可以为BFOE现货头寸的持有者对冲即期布伦特市场的风险,也可以用于投机。
以布伦特为基准价格的原油现货定价
依据公式定价法,原油现货的价格为基准价格加上一定的差价。在普氏价格体系中,基准原油为布伦特,基准价格为即期布伦特,现货价格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除了要加一个合约规定的差价外,还要加上现货升水或减去期货升水。其中,期货升水或现货升水的数据由CFD市场提供。
例如,一宗交易确定的升水为1.00美元/桶,交易确定在一个月之后完成,则在今天这个时点,这宗交易的现货价格(在今天这个时点,该价格为远期价格)为当前的即期布伦特价格加上对应期限的CFD差价,再加上1美元升水。
实际上,现货布伦特的远期价格,即远期布伦特,就是由即期布伦特加上对应期限的CFD差价得到的。因此,上述定价方法也可以理解成现货布伦特的远期价格加上不同品种的差价。利用即期布伦特和CFD的报价信息,就可以得到现货布伦特的远期价格曲线。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品种的原油有不同的估价窗口和平均计价期(习惯上,原油现货在装船后的一定期限内定价,这段期限的平均值称为平均计价期),故普氏价格体系针对不同的原油品种,提供了相应期限的即期布伦特价格。不同品种的对应期限如表1所示。以地中海品种为例,普氏价格体系会为每笔交易提供即期布伦特13—28日的价格,加上这笔交易对应的CFD价格,再加上一定的差价,就得到了这笔交易的现货价格。
另外,伦敦国际石油(IPE)的布伦特期货合约交易量大,也常被用作基准价格。布伦特期货合约到期交割时,是根据布伦特指数进行现金交割的,而布伦特指数是根据远期价格得到的指数。也就是说,布伦特期货的价格会收敛于布伦特远期的价格,而非布伦特现货的价格。
虽然布伦特期货合约并不进行实物交割,但持仓者可以通过期货转现货(EFP)将该头寸转化为现货头寸,即远期头寸或25日现货头寸。EFP的价格是由互换双方决定的。EFP将布伦特的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联系了起来。
普氏价格体系提供了EFP的远期价格估值,反映了对应交割月份期货和远期之间的差价,联系了期货和远期市场。因此,以布伦特期货价格作为基准价格的现货价格等于期货价格加上EFP差价,加上对应期限的CFD差价,最后再加上合约规定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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