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每日油价表格_海南今日油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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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油价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自治县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
<br新的运输备忘录[2012
] 31号
据“财经2011年成品油价格改革2012财年拨款和补贴清算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的通知”(新财建[2012] 295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我们的地区,发展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于2011年油价补贴资金管理发放。
之一,支付财务
自治区农村客运拨到2011年,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油价补贴款1.65404十亿人民币,其中:694 020 000农村客运万元,52289万元出租车,城市公交43713万元(包括二零一零油价补贴支付3017万元的盈余资金,其中包括一些剩余的资金与2011年油价补贴发放相结合的)。
二,发行
2012年9月15日必须分发到农村客运补贴,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经营者手中。
3,由石油补贴和周围的城市由负责发放原来由交通部门管理的农村客运主管部门发证单位和渠道
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建设部门管理城市周围由负责发放的油价补贴交通管理局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
由财政局自主运输石油补贴的地区部门拨付油价补贴金账户,分配给交通运输局一圈又一圈运输局,交通局,运自治区运管局一遍管理局分别为经县交通局,运管局出资,县交通局运输管理局发出来的运营商手中的管辖权,对运输经营当地交通管理局直接管辖是由金管局直接的地方交通局运营商,发行在交通运输局由部门或其指定发行的管辖权。
4,支付范围内(不含兵团)
截至2011年,交通(或建筑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合法有效的手续(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已参加2011年度检讨),除了从事农村客运,城市公交车和租赁车辆(兵团车辆经营的运输,由总队总队车辆部门补贴发放),2011年燃料汽车的数据报告。
2011年不改变车,新车,报废车辆,根据其实际工作时间更新车辆(每月)发出(不少于十五日四舍五入,超过15天为一个整体) ,其中报废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根据更新前的会计报废汽车前部,更新车辆是不占前部,报废车辆的实时计费类机型运行。 2012年新的车辆,车辆的范围内进行试不释放,报废车辆由2012年年底的发行登记乘客位的时间注册的车辆。中石油补贴发放过程中,支付应严格定义的对象,禁止超越经营范围,运作程序没有申请法律车辆被释放。
5,汽车补贴和标准的数量(见附件各地的具体补助金额)
1,农村客运:19223
农村客运通过运行的三条线分布式网络。 (下面的定义是指本地市范围内的区域)
农村客运网络层面:是指,国家,城市发送到城市的农村地区,镇,村,或,国家,城市送往市公司,公司的管辖范围;
每车每月+100元每类作业车油补贴款网络=16100元。
二级农村客运网络:是指土地,国家,城市送到乡县,镇,村,或当地,州,县城的面积,发送到该组?使命,公司的区域;
每车+百元二级网络车辆油补贴款=23000元每月每类操作。
农村客运三个网络:是指土地,州,城市,城镇和运往乡镇或村,州面积的村庄,城市公司派往该地区的公司。
网络车辆油补贴款= 33000 +每辆车元每月每类百元操作
2,城市公交车:10442.5航标(9658) 城市公交车站。 (2011年报废车辆按照标准单位每月实际支付经营)
每月城市公交车标台每运营补贴款=
4169元
标城市公共交通建设的专业术语,指的是不同类型按统一标准运营车辆的换算为营运车辆的当量数。
3,出租车:43879
出租车每月实际支付操作。 (2011年根据实际操作报废车辆按月支付)每人每月营运补贴款
出租车=
1107元
6片油补助金的报告
1,燃油申报
所有城乡道路客运车辆根据企业和交通运输部的要求,为联机工作报告如实填写油耗等相关数据,并打印加盖报道交通局或者交通管理局和有关文件以供将来参考。运输局局各级,各层次的通过要求运输分类审计,审计公司和县车辆数据,打印时间安排和车辆数据汇总表由董事会后,将通过并签字盖章党,报办公区和留档以供将来参考。地区局县办事处和区域客运部门审计局出具的车辆的直管满足审计的范围统计人员油耗,里程等数据,打印车辆数据汇总表由局党组将通过并签字盖章,并留TSA报自治区文件以供将来参考。 TSA自治区审查后,车辆的油耗,行驶里程等数据,通过汇总表局印制,并由党委签字盖章车辆数据,由交通运输部的部门审核后,报立案将来参考。
2,填写
油价补贴发放统计资金,由自治区支付的油价补贴,需要一个统一的方法来填补农村客运,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的油表和统计基层给予补贴。严格按照燃料填充,车辆,工作时间和其他信息真实上报数据必须与燃料报道的数据一致,燃料的车辆不包括在允许的要求的报告的报告。统计数据必须提交审查的客运业务,党会由董事会通过并签字盖章,并供日后参考提交的文件。
3,根据缴足自治区资本在石油的解决方案和办法,以确定油价补贴标准的价格,报告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批准石油补贴进行。
4,发放相关的宣传和“油价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和“石油补贴发放登记表”作宣传之前,拨款在该国各个地区石油补贴。
5,油补贴申请,发放和登记。按照区域石油补贴发放方式统一的格式要求,注册备案油补贴款,及相关材料和登记表格“支付登记表石油补贴”。
6,提交支付完成付款摘要。
7,层级监督,检查油补贴发放。
7油补贴发放要求
1,发出通知
交通运输局围绕,交通管理局必须在“油价补贴前发出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和”在营业厅,业务及车辆运行场站进行公示,公示期公示前四天,贯穿于整个企业召开石油补贴发放,石油补贴发放登记表“布局也将要油补贴发放政策宣传。疑问,可以反映公示期,直到问题被发布之前解决。
2,付款要求
(1)针对性地组织企业申报
补贴“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油补贴基层表“和”石油补贴支付登记表“,以交通运输局,全港性系统评估报告和文件上加盖公章,并复印材料须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准许班线,道路运输证的副本,驾驶执照复印件,经营者(承租人)。 “统计”和“付款登记表”信息,以匹配2011-2012运算符(承租人),相关证明支付应明确和具体对象由公司出具的车辆变更。至于争议的公司,以便协调发之前得到解决。对(一式两份)签署的补贴有针对性的公司和收件人在“石油补贴发放登记表”后,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运输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企业发放油价补贴,运输,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过程中必须发送现场监督,还邀请各地禁止性补贴石油公司截取涉及当地纪检监察部门。
(2)针对个体户
补贴自雇人士,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允许类线的副本,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驾驶证,。交通,负责补贴类别填写“登记表释放石油补贴”,由自雇人士签署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自雇人士在2011-2012运输,交通管理部门对法律过户手续,以办理过户手续为界每月发行日(不少于十五日四舍五入,超过15天进全)。同时接受油补贴款的转让,如果有的话,由于油价补贴协议后,自行分配由协议双方,如一方当事人没有指定协议的,另一方依靠协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相关的数据归档在文件整理必须严格按照开往石油补贴的所有相关信息的规定,提交保管石油补贴结束后公布。
8石油公司补贴与车辆有关的法规
1,车辆需要
(1)享受石油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必须是2013 1月1日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具有行驶记录仪功能,可根据“新疆网络控制系统相关的管理办法(试行)”进入的车辆运行的监管范围内的焦点。
享受石油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必须安装在汽车安全带2013年1月1日。
石油补贴在未来违反了“新疆汽车运价规则”擅自提价农村客运车辆,没有价格不授予期。对擅自停运,农村客运车辆罢运,停运,罢工石油补贴不运输过程中释放出来。
(2)享受出租车油价补贴必须按照交通运输部“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总体技术要求”特种设备安装业务,包括智能服务终端,仪表(包括空租金停运标志和标志),服务评价,智能球,摄像机设备及提供给驾驶员,乘客专用的硬件设备等运营服务。
出租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应负责专业经营单位的经营原则,?城市在出租车的行政区域由负责运营的专业经营单位,1月1日, 2014年必须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做数据共享。不要安装电表到期,出租车不使用安装,不会释放相应的油价补贴。
(3)自2012年9月1日起,交通运输,违反自治区系,“交通运输部转发白银市,甘肃省,海南省,三亚和群体件平川的通知区出租车风云“(新交所运[2012] 26号)精神,没有一个的士牌照不得发放油价补贴。对擅自停运,罢运出租车停运,石油补贴不会在运输罢工释放。
2,卫星定位装置未安装监控的做法
(1)过渡期内享受农村客运车辆油价补贴评估必须由车辆进行营运客运班线在农村地区,以结束由出具相应的证明乡(镇),村行为运行的圈数月,利弊的服务质量。
(2)的卫星定位装置已经安装在农村地区享受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的补贴价格,车辆登记所在地客运主管部门和经或企业的监控交通管理部门平台系统,以监督对汽车的运行轨迹,以确定其月度运营数据管理。
(3)石油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的享受,在支付燃油补贴时,必须由客运主管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的宣传会员座位上在车上,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要求投诉举报不付。
九,监督检查
在高薪的工作非常重视石油补贴地方,财政部,财政部,财务部珠江监理处和自治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将定期检查补贴款的执行情况。在整个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管理局做油补贴发放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到专款专用,防止虚报冒领现象。
十,进度报告和数据汇总跨
交通管理局,TSA定期向油补贴发放,10日每月的20日到自治区运输管理局提交了“2011年度油价补贴工作进度表”(见附件3),以财务报告的自治部,运输部。并会释放出完整的“发行概要资产负债表”(见附件4),并简要汇报自治区运管局。
十一,补贴对象
补贴列“2011年收支分类科目”214类“交通运输”一节04对“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补贴”项目01“城市公交补贴“的第02页”关于农村道路客运补贴,出租车补贴“第03”。“
有报酬的工作政策,以及影响面油补贴,各单位应多加注意,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补贴的规定。在石油补贴兑付,地方,州(市)交通运输局发现的问题,运管局负责协调,政策解释和验证,并及时上报,防止不稳定。
附件1:“2011年全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表(TSA)”,“2011年该地区的城市公共交通,交通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表(局)“
附件2:”农村客运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平网)”,“支付城市公交油价补贴登记表”,“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
附件3:“2011年油价补贴工作时间表”
附件4:“2011年,全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汇总资产负债表”
2012年8月3日
自治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
2011年度油价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
新运便函〔 2012
〕31号
根据《关于拨付2011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及2012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预拨资金的通知》(新财建〔2012〕29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2011年度油价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
一、发放金额
自治区财政厅核拨2011年度全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油价补贴款165404万元,其中:农村客运69402万元,出租车 52289万元,城市公交43713万元(含2010年油价补贴发放剩余资金3017万元,这部分剩余资金并入2011年度油价补贴中一并发放)。
二、发放时间
2012年9月15日前必须将补贴发放到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经营者手中。
三、发放单位及渠道
农村客运和由运管部门管理的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油价补贴由各地州市运管部门负责发放,原来由建设部门管理的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油价补贴由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发放。
油价补贴款由自治区财政厅拨付自治区运管局油价补贴专户,自治区运管局拨付给各地交通运输局和各地运管局,各地交通运输局和运管局再分别拨付各县交通运输局、运管局,由县交通运输局和运管局发放到所管辖的经营者手中,各地运管局直接管辖的经营者由各地运管局发放,各地交通运输局直接管辖的经营者由各地交通运输局或其指定部门发放。
四、发放范围(不包含兵团)
截止2011年,在交通(或建设部门)、运管部门办理合法、有效手续(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已参加2011年年审)正在营运的从事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辆(兵团车辆除外,兵团车辆补贴由兵团有关部门发放),即2011年度燃油申报车辆数据。
2011年未变更车辆、新增车辆、报废车辆、更新车辆按照其实际经营时间(按月)核发(不足十五天的舍去,超过15天的进整),其中农村客运中报废更新车辆,按更新前的报废车核算车头款,更新车辆不核算车头款,报废更新车分别按实际经营时间核算客位款。2012年度新增车辆、补审车辆不在发放范围之内, 2012年度报废更新的车辆按上年底登记在册时车辆的客位数发放。在油价补贴发放过程中,应当严格界定发放对象,严禁对超范围经营、未办理合法营运手续的车辆发放。
五、补贴车数及标准(各地具体发放金额见附件)
1、农村客运:19223辆
农村客运按运行线路分网络发放。(下面定义中的本辖区是指本地州市内的范围)
农村客运一级网络:指地、州、市内的市发往本辖区的乡、镇、村或地、州、市内的市发往本辖区的团、连队;
一级网络车辆油价补贴款=每车16100元+每经营月每客位100元。
农村客运二级网络:指地、州、市内的县发往本辖区的乡、镇、村或地、州、市内的县、团发往本辖区的团、连队;
二级网络车辆油价补贴款=每车23000元+每经营月每客位100元。
农村客运网络:指地、州、市内的乡、镇、村发往本辖区的乡、镇、村或地、州、市内的连队发往本辖区的连队。
网络车辆油价补贴款=每车33000元+每经营月每客位100元
2、城市公交:10442.5标台(9658辆)
城市公交按标台按实际经营月发放。(2011年报废车辆也按标台按实际经营月发放)
城市公交每标台每经营月补贴款=
4169元
标台,城市公共交通建设专业名词,指的是不同类型的运营车辆按统一的标准当量折算成的营运车辆数。
3、出租车:43879辆
出租车按实际经营月发放。(2011年报废车辆按实际经营月发放)
出租车每辆每经营月补贴款=
1107元
六、油价补贴申报发放程序
1、燃油申报
所有城乡道路客运企业及车辆按要求进行交通运输部网上申报工作,据实填写燃油消耗等相关数据并打印盖章上报交通运输局或运管局并留档备查。各级交通运输局和各级运管局按要求严格分级审核,县局审核完企业车辆数据后,打印车辆数据明细表及汇总表经局党组会通过并签字盖章,上报所在地区局并留档备查。地区局客运部门审核县局及地区局直管车辆是否符合发放范围,统计人员审核油耗、行驶里程等数据,打印车辆数据汇总表经局党组会通过并签字盖章,上报自治区运管局并留档备查。自治区运管局审核全区车辆油耗、行驶里程等数据后,打印车辆数据汇总表经局党委会通过并签字盖章,经交通运输厅审核后上报交通运输部并留档备查。
2、填写油价补贴发放统计表
油价补贴资金到位前,按自治区油价补贴发放办法附表要求统一填写农村客运、出租车和城市公交油价补贴基层表和发放统计表。严格按照燃油申报数据据实填写,车辆、营运时间等信息必须同燃油申报数据一致,燃油申报中未包括的车辆按规定不许填报。上报统计表必须由客运业务部门复核后,经局党组会通过并签字盖章上报并留档备查。
3、根据油补资金制定自治区油价补贴发放方案及办法,确定油价补贴标准,上报交通运输厅及财政厅批准。
4、划拨油价补贴资金给各地区,各地在发放前进行相关宣传并将《油价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和《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进行公示。
5、油价补贴申领、发放和登记。按照自治区油价补贴发放办法统一格式的《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要求登记领取油价补贴款,并将相关材料及登记表格归档。
6、发放完毕报送发放总结。
7、分级监督、检查油价补贴发放情况。
七、油价补贴款发放要求
1、发放告知
各地交通运输局、运管局在发放前必须将《油价补贴发放资金管理办法》和《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在业务大厅、企业及车辆经营场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4天,在公示前,各地要召集企业召开油价补贴发放、布置会,同时要对油价补贴发放政策进行对外宣传。公示期间有疑义的,可以及时反映,待问题解决后再发放。
2、发放要求
(1)补贴对象为成建制企业
企业填报《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基层统计表》和《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向交通运输局、运管局上报并留档,而且需提供以下复印材料: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班线许可证明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行车证复印件、经营者(承租人)复印件。《统计表》和《发放登记表》信息要相符,对于2011-2012年变更经营者(承租人)的,车辆由公司出具相关证明,证明中要明确具体发放对象。如有争议的,待企业协调解决后再发。企业在补贴对象领款并在《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上签字后(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上报一份给交通或运管部门。
企业在发放油价补贴过程中,交通、运管部门必须派人现场监督,同时邀请当地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严禁企业截留油价补贴款。
(2)补贴对象为个体经营者
个体经营者需提供以下复印材料: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班线许可证明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行车证复印件、复印件。交通、运管部门负责根据补贴类别分类填写《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由个体经营者签字领款。
个体经营者2011-2012年在交通、运管部门办理合法过户手续的,以办理过户手续日期为界分月核发(不足十五天的舍去,超过15天的进整)。过户双方在领取油价补贴款后,如有油价补贴归属协议的,双方按协议约定自行分配,如一方未按协议约定分配,另一方可凭协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发放结束后,油价补贴相关资料归档整理,各地一定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所有油价补贴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存档保管。
八、油价补贴企业车辆相关管理规定
1、车辆要求
(1)享受油价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必须在2013年1月1日前安装具有行驶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联网联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纳入重点营运车辆监管范畴。
享受油价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必须在2013年1月1日前安装车辆座椅安全带。
今后对违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汽车运价实施细则》擅自涨价的农村客运车辆,擅自涨价期间的油价补贴不予发放。对擅自停运、罢运的农村客运车辆,停运、罢运期间的油价补贴不予发放。
(2)享受油价补贴的出租车必须按照交通运输部《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总体技术要求》安装运营专用设备,包括智能服务终端、计价器(含空车待租标志和停运标志)、服务评价器、智能顶灯、摄像装置等为驾驶员、乘客提供运营服务的专用硬件装置。
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应由专业运营单位负责运营,原则上一个地市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由一家专业运营单位负责运营,2014年1月1日前必须与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数据共享。对到期不安装计价器和已安装不使用的出租车,不予发放相应的油价补贴。
(3)自2012年9月1日起,对违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海南三亚和甘肃白银市平川区出租车群体有关情况的通知》(新交运〔2012〕26号)精神,擅自许可的出租车,不予发放油价补贴。对擅自停运、罢运的出租车,停运、罢运期间的油价补贴不予发放。
2、监督办法
(1)过渡期内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享受农村客运油价补贴的车辆必须进行考核,由该车辆经营的农村客运线路终点地乡(镇)或村委会进行出具相应的证明,证明其每月经营的趟数,服务质量的优劣。
(2)对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享受油价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由车籍所在地的运管机构和交通客运管理部门通过或企业监管平台系统对该车运行轨迹进行监管,确定其每月经营的营运数据。
(3)对享受油价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在发放燃油补贴时,必须由运管机构和交通客运管理部门在车籍所在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无举报投诉方可按规定发放。
九、监督检查
自治区人民对油价补贴发放工作非常重视,财政部、财政部驻疆专员办及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将不定期检查补贴款落实情况。各地交通局、运管局要做好油价补贴款发放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到专款专用,防止虚报冒领现象发生。
十、工作进度及资料汇总上报
各地交通运输局、运管局要定期上报油价补贴发放情况,每月10日、20日向自治区运管局报送《2011年度油价补贴工作进度表》(详见附件3),以便上报自治区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并在发放完毕后将《发放汇总结余表》(详见附件4)和总结上报自治区运管局。
十一、补贴资金科目
补贴资金列《2011年收支分类科目》214类“交通运输”第04款“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第01项“对城市公交的补贴”、第02项“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第03项“对出租车的补贴”。
油价补贴发放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单位应引起高度重视,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补贴。在油价补贴发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局要负责做好协调、政策解释和核实工作,及时上报,防止不稳定的发生。
附件1:《2011年全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表(运管局)》、《2011年全区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表(交通运输局)》
附件2:《农村客运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 级网络)》、《城市公交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
附件3:《2011年度油价补贴工作进度表》
附件4:《2011年全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汇总结余表》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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