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改委油价涨跌是如何计算的?

2.今年发改委什么时候调油价了

3.国家发改委回应油价六大疑问国内外成品油价格差异

4.请问油价是怎样制定的?国家发改委的油价制定机制是怎样的呢?希望知道的网友,能够不吝赐教!谢谢!

发改委官方油价_发改委官方油价调整

9月1日23时55分,北京一家中石化加油站的工人在为顾客加油。新华社记者戴摄

新华网北京9月1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1日发布公告,汽油、柴油价格将从9月2日0时起每吨上调300元,相当于90号汽油、0号柴油零售价格(全国平均水平)每升分别上调0.22元、0.26元。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许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适当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有利于调动炼化企业生产积极性,保障国内市场供应,合理引导社会消费,促进节能减排。

他表示,自7月29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下调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受多种因素影响,波动较大,涨幅较大。虽然8月31日国际油价再次下跌,但国际市场原油均价已经连续22个工作日超过4%。按照目前的成品油价格机制,国内成品油价格需要大幅上调。考虑到国内成品油市场供需情况和经济形势,国家适当控制了涨价幅度,提高了每吨300元。

7月29日,WTI(西德克萨斯)原油期货收于每桶63.35美元,8月5日上涨至每桶71.97美元。虽然一度回落至每桶67美元左右,但8月下旬大幅反弹,24日升至每桶74.37美元,为去年10月15日以来的最高水平。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副主任牛莉认为,我国资源价格改革总体滞后。如果不按照完善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将能源价格控制在较低水平,将不利于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完成节能减排战略任务。

国家统计局首席经济学家姚景源认为,油价小幅上涨对整体价格影响不大,在整体价格水平连续几个月下降的情况下,短期内无需担心通胀。

近年来历次油价调整综述

2009年9月2日,国家发改委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上调300元。

2009年7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每吨汽、柴油降价220元。

2009年6月1日,国家发改委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上调400元。

2009年3月25日,国家发改委决定将汽、柴油每吨价格分别上调290元和180元。

2009年1月15日,国家发改委决定再次下调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140元和160元;

2008年12月19日,汽油出厂价每吨下降900元;柴油出厂价每吨降低1100元;

2008年6月20日,汽柴油价格每吨上调1000元,航空空煤油每吨上调1500元。

2007年11月1日汽油、柴油、航空空煤油价格每吨上调500元;

2007年1月14日,汽油出厂价每吨下调220元;航空空煤油出厂价每吨下调90元;

2006年3月26日,汽油出厂价每吨上调300元;柴油出厂价每吨提高200元;航空空煤油出厂价每吨上调300元;

2005年7月23日,汽油出厂价每吨上调300元;柴油出厂价每吨提高250元;航空空煤油出厂价每吨上调300元;

2005年6月25日,汽油出厂价每吨上调200元;柴油出厂价每吨提高150元;航空空煤油出厂价每吨上调300元;

2005年5月23日,汽油出厂价每吨下调150元;

2005年5月10日,柴油出厂价每吨上调150元;

2005年3月23日,上调汽油出厂价格每吨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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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油价涨跌是如何计算的?

站在农民角度、收藏三农!农民兄弟们大家好,我是三农老道!2023年一转眼已经来到1月上旬,在最近一段时间,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迎来了一系列的变化。

国家发改委已经正式完成了,新一轮油价调整动作,基层汽、柴油价格在1月3日之后再次迎来新的转变。

对于我们农民来说,相信大家也非常收藏,油价调整的最新消息。

在1月份开始之后,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又有哪些最新变化?现在加油站92、95号汽油,零号柴油最新限价又是多少?我们农民又应该如何看待油价调整的相关趋势?针对这些热点话题,老道就给大家做一个详细汇报,具体情况咱们一起来说一说!

油价突变!又出大事了?加油站92、95号汽油!零号柴油最新限价!

老道说:根据目前国际原油市场形势来看,美国原油、伦敦布伦特原油价格已经开始呈现阶梯性上扬。

根据我国《成品油价格调整办法》来看,现在基层原油市场迎来持续上涨,国内成品油价格也会受到影响。

按照1月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最新消息来看,从1月3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上调幅度分别为250元和240元。

在完成这一次油价调整之后,基层汽、柴油价格预计涨幅将维持在0.19~0.21元每升。

受到油价上涨的影响,我们日常交通出行的成本也会迎来提高。

按照市区百公里油耗7~8L的车型进行换算,平均每行驶100km的费用将增加1.5元左右。

而对于满载50吨的大型物流运输车辆来说,平均每行驶100km,燃油费用将增加8元左右。

由此可见,油价的上调会进一步影响基层物流运输成本,粮食、生猪的调运效率也会迎来一定程度的转变。

根据相关的行研机构的最新分析来看,这一次的国际原油价格之所以会迎来涨价。

主要原因是受到沙特以及俄罗斯等原油出口国,持续推进原油减产计划,再加上亚洲局部地区的油耗需求开始恢复。

所以这一次的成品油价格调整,已经呈现上涨态势。

对于我们农民来说,在油价迎来上涨的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重点收藏基层粮食、生猪的调运效率。

如果粮食、生猪调运效率有所放缓,局部地区的粮价、猪价或将迎来新一轮震荡。

从长期趋势来看,国内成品油价格要想保持高位上涨,缺乏基础!根据目前的汽、柴油最新报价情况来看,国内汽、柴油最新报价相较于去年同期已经迎来了大幅回落!

下面我们收藏一下当前92、95号汽油、零号柴油最新限价情况。

在1月3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完成之后,加油站92、95号汽油、零号柴油最新限价情况如下:

92号汽油最新限价7.58元每升;

95号汽油最新限价8.07元每升;

零号柴油最新限价7.29元每升;

通过目前的限价情况来看,虽然油价上涨会进一步的影响基层油品的消费支出,但是油价的上涨幅度相对有限。

大家也不要因为成品油价格的上涨,过度焦虑。

国家发改委在此前针对油价上涨过快问题,就做出了明确要求。

一旦油价上涨冲破调控上线区间,国家将不再继续调整油价。

这也再次表明,基层成品油价格不会无止境的上涨。

而且我国的原油储备也在持续增长,相信在未来一段时间,随着国际原油价格逐步回归合理区间,我国成品油价格也将回归到理性区间。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的2023年,老道恳请所有的农民兄弟行动起来,点击文末右下角的在看,一起为国家的成品油价格调整、各项惠农政策点个赞!

今年发改委什么时候调油价了

发改委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油价,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

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当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国际市场油价短时内出现剧烈波动等特殊情形需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国务院同意后,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特殊情形结束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国务院同意,成品油价格调整继续按照本办法确定的规则执行。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2-01-2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国家发改委回应油价六大疑问国内外成品油价格差异

发改委2012年2月7日宣布,从8日零时起上调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汽柴油均上调300元/吨。

发改委201年3月19日宣布,自3月20日零时起将汽、柴价格每吨均提高600元。90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升平均分别提高0.44元和0.51元。

发改委2012年5月9日宣布:从5月10日零时起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每吨平均下调 330元、310元,折合每升0.24元、0.26元。

请问油价是怎样制定的?国家发改委的油价制定机制是怎样的呢?希望知道的网友,能够不吝赐教!谢谢!

1、国内外成品油价格有多大差异

2、如何看待石油石化行业的盈利

3、在回应有关国内原油开采利润问题时

4、批发价下调说明了什么

5、现行价格机制是否符合国情

6、国内油价是否“涨快跌慢

1.国内外成品油价格有多大差异据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许昆林介绍,与美国相比,我国汽油含税零售价格要高一些,但不含税价格基本相当。他说,以北京市93号汽油为例,目前93号汽油含税零售价格为每升6.37元(其中含增值税0.925元/升、消费税1元/升、城建教育附加0.193元/升),不含税价为每升4.25元;美国华盛顿、纽约和加利福尼亚的汽油含税零售价格分别为每升5.21元、5.18元和5.41元,不含税价格分别为4.75元、4.20元和4.41元。许昆林说,与欧洲大多数国家相比,我国汽油含税价格要低得多。7月初我国93号汽油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为每升5.91元(其中含增值税0.859元/升、消费税1元/升、城建教育附加0.186元/升),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等欧洲主要国家普通汽油含税零售价格普遍在每升9元-14元之间。同这些国家相比,我国不含税油价比这些国家略低,我国93号汽油不含税价格为每升3.87元,上述欧洲主要国家汽油不含税价格基本上在每升4元-4.9元。

2.如何看待石油石化行业的盈利去年总资产过万亿元的中石油和总资产超过7000亿元的中石化分别实现利润1618亿元和242亿元,比上年下降16%和71%。这些毛利润数据看起来很大,但相对于它们庞大的资产而言,它们的利润率并不高。近年来,两大公司用于油气勘探开发、建设炼油化工能力的资金逐年增加。2008年,中石油、中石化两公司用于这部分的资金投入分别达1845亿元(其中勘探开发投入1570亿元,炼油建设投入275亿元)和701亿元(其中勘探开发投入576亿元,炼油建设投入125亿元)。

3.在回应有关国内原油开采利润问题时,许昆林说,为了调节石油行业与非石油行业的利益关系,2006年3月15日,国家决定对国产原油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在原油价格上涨到每桶40美元以上时,将原油开采企业获得的一部分超额利润收缴中央财政,征收比率为20%-40%,主要用于对种粮农民、林业、渔业、城市公交和农村道路客运等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进行补贴,以及扶持节油和石油替代行业发展等。2006年-2008年,两大公司分别累计上缴特别收益金1600亿元和530亿元左右。因此,社会上认为石油公司暴利的说法是一种错误的理解。

4.批发价下调说明了什么国内成品油价格上调后,一些地区下调了批发价。对此,社会上有人错误地认为,市场下调批发价,是不认可政府的调价措施,认为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问题。对此,许昆林表示,新机制规定,国内汽、柴油价格实行最高零售价和最高批发价管理,企业可以根据市场供求情况确定具体批发价格或零售价格。在市场供过于求时,企业实际销售价格可能低于国家的上限价格。在市场供不应求时,最高零售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将发挥作用,防止价格不合理上涨,保护消费者利益。一段时间以来,国内有些地区市场汽、柴油价格低于国家规定上限价格,这也反映出国内成品油价格改革向着市场化方向迈出了可喜的一步。根据新机制,“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不再设定价格下限,就是为了鼓励经营者之间开展价格竞争,更好地反映市场供求状况,消费者可以从中得到更多的实惠。”他说。

5.现行价格机制是否符合国情许昆林说,我国成品油价格改革是朝着市场化目标逐步推进的。长远看,成品油价格将由市场竞争形成。现阶段,由于市场竞争尚不充分,市场体系不完善,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相对较弱,成品油价格仍由政府进行必要的管理。去年12月19日,国家出台并正式实施了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新机制坚持市场化的取向,既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和企业生产成本,又考虑国内市场供求关系;既反映石油资源稀缺程度,又兼顾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

6.国内油价是否“涨快跌慢”许昆林说,社会上流传的国内油价追涨快、追跌慢的观点是一种误解,事实上,国内油价在较长时期内一直低于国际市场。去年,国际市场油价一度涨至每桶147美元的高点,但国内油价从来没有达到这个高度,去年6月20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上调后,国内成品油价格实际上仅相当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每桶83.5美元。

第一条 为完善我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规范价格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以及由原油炼制的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和航空汽油等成品油。

第三条 在我国从事石油生产、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原油价格由企业参照国际市场价格自主制定。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之间互供原油价格由购销双方按国产陆上原油运达炼厂的成本与国际市场进口原油到厂成本相当的原则协商确定。中石化、中石油供地方炼厂的原油价格参照两个集团公司之间互供价格制定。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他企业生产的原油价格参照国际市场价格由企业自主制定。

第五条 成品油价格区别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一)汽、柴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以及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国家储备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实行政府定价。

第六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第七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第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有关成本费用参数。

已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地区,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全省统一最高零售价格。暂未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地区,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为基础,考虑运杂费增减因素合理安排省内非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省内划分的价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价区之间的价差原则上每吨不大于100元。省际之间价差较大的应适当衔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省内价区具体安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第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汽、柴油吨升折算原则。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确定的折算原则制定当地汽、柴油吨升折算系数。在此基础上,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当地以升为单位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

第十条 成品油批发企业销售给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扣减300元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合同约定配送的,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扣除运杂费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凡合同约定配送的,不得另外收取运杂费;未约定配送的,不得强制配送。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给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社会批发企业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社会批发企业供应价格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400元。

第十一条 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用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在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基础上每吨扣减400元确定。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专项用户供应价格相应降低。

专项用户是指历史上已形成独立供油系统的大用户,具体名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

第十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出厂价格。

第十三条 本办法第八至十二条汽油、柴油、航空汽油价格均指标准品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成品油标准品与非标准品的品质比率。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非标准品供应价格,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道、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非标准品出厂价格。

第十四条 乙醇汽油价格政策按同一市场同标号普通汽油价格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按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原则制定成品油生产企业销售的航空煤油标准品出厂价格。非标准品出厂价格由生产企业按标准品出厂价格和规定的品质比率自行确定。 4

第十六条 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要在显著位置标识成品油的品名、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销售企业在销售成品油时,不得以其它名目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按吨计算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专项用户用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指定网站公布本地区汽、柴油标准品和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主要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所在地新闻媒体公布本公司的汽、柴油具体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调整汽、柴油出厂价格、供应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的同时,将调价具体方案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成品油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的价格活动进行检查,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